早上吃完饭时间还早哥哥就在那里读英语了,昨天晚上背诵的前一段,今早上起来读刚学的,现在的英语又没有什么难的,就是得多读多背,要不考试时单词都不认识还能考好成绩吗?
我对他的要求也不高,早晚各读十五分钟的英语,时间不长纯粹是打发时间,他是真的懒,每次我都得叫他好几遍才能读,宁愿坐在那里发呆也不读,这才读了两天就要厌烦了,真的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晚上哥哥回来说是脚疼,脱下袜子给我看,一看整个大拇指都肿了,应该是指甲长在肉里面了,拿出针来我用打火机烧了一下消消毒,准备给扎针,这还没有开始哥哥的金豆就掉下来了,嘴里还一直喊疼,我这也没法下手了,直接对哥哥说我这还没有开始就喊疼,这要是扎下去你是不是就要问我是不是给你废了脚指甲了,真的是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