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离校期间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和义务。
树立安全意识 ,加强自我保护,做到“六不、两会、四知道”。不私自下水游泳、玩水、捉鱼;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并报告;会基本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知道孩子去哪了?孩子做什么?孩子和谁出去?孩子什么时候回来?
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信号灯,走人行横道,认识交通标识,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逆行、追逐打闹。
家校合作共育,联防联控安全,全环境立德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