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儿歌从我们小时候唱到今天依然受小朋友们的喜爱。俊行今晚上还真的做到了,不过不是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而是交到了卖衣服阿姨的手里面。
事情是这样的,吃过饭领着俊行出来活动活动,溜达着来到了屋后的服装店,由于总来买东西和老板娘自然熟悉就聊了起来,这时俊行从门口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元钱,我刚要责备他不能随便那别人东西,俊行却跑到老板娘跟前说:阿姨,我在你门这里捡到了一块钱过来还给你,老板娘笑着说谢谢俊行。我也把俊行表扬了一番,看得出来他心里美滋滋的,我心想嘴里责怪的话亏得没说出来,不然肯定伤了孩子的心。
今晚这件事真的很开心,虽然一元钱在我们看来很微不足道,可这也体现了孩子内心的真实,我和爸爸一直教导姐弟俩做人要诚实,不随便拿别人东西,要乐于帮助别人,看来孩子们记在心里了也能做得到,孩子现在小我们做父母的就要从点滴做起,给树立榜样,我们的言传身教对孩子们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