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家长和教师,一方面要求孩子热爱学习,一方面又把“学习”当作暴力手段用于对孩子的惩戒上。当“作业”变成一种刑具时,它在孩子眼里能不恐怖吗?孩子还能对它产生好感吗?
任何事情,当它里面包含有交换、被监督、责任等这些因素时,它的有趣性就会大打折扣。
最典型且错误的做法是以“写作业”作为惩罚手段,来对付学生的某个错误。
惩罚性质的作业,无不说成是为了孩子,其实它的第一动因只是成人在出恶气,和教育无关。它对儿童的学习只有毁坏,没有成全。从本质上说,它只是教师或家长对学生的一种施暴手段。
杜威:一切需要和欲望都含有缺乏。
想让一个人喜欢和珍惜什么,就不要在这方面给得太多太满,更不能以此作为交换条件或惩罚手段,强行要求他接受,而是要适当地剥夺,让他通过危机感和不满足感,产生珍惜感。同时最重要的是让他在行事过程中伴有愉快感、成就感和自尊感--这无论在学习还是在其他事情上,都是普遍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