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治
陶行知先生说:“今日的学生,就是将来的公民;将来所需要的公民,是要他们有被治的习惯;共和国所需要的公民,是要他们有共同自治的能力。中国既号称共和国,当然要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公民。想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公民,必先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学生。”
学生自治的核心就是培养学生在班级中的主人翁地位,认识到自己需要在班集体中承担的责任,只有每位同学能够自治了,班级才能实现学生的共同自治。学校是培养责任感的重要阵地,但是现在的学生多数在家中收到宠爱较多,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自我责任意识,更不用说班级责任感了。往往一些事情表现出推卸责任,谎言不敢于承认。对于班级事情更是推三阻四。他们对于班级的事情或许不关心,或许无所谓,就如学校每周的红领巾监督岗的流动红旗,在拿到流动红旗的那一刻,我可以感受到他们的高兴,可是开始新的一周,桌子歪了,地上的垃圾纸片,当然会有同学扶正,会有同学捡垃圾,可是需要提醒,每次一说,立马意识到,快去做,不提示,就像说的不关自己的事情。她们缺少自治的能力,才会缺少班级自治的能力,当所有同学的心里真正的装着班级,把班级的事情融合到自己的事情中。或者学生每个人都达到自治,班级才会和谐,班级才会共同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