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留了一篇小作文《我喜欢的小动物》,鹤鹤写的是小兔子,有史以来写的字数最多的一次,整整两页纸,而且写的很流畅,几乎没有停顿,看来是真的非常喜欢小兔子,语句也比较通顺,还运用了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使用非常准确。突飞猛进的进步着实让我有点儿吃惊!我想大约是受益于最近老师让阅读写感受,尽管有时候理解的不是特别通透,写的有些吃力,我还是每次都让她坚持写几句,果然有一定的效果。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学习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所以继续加油吧!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