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女儿的一句话给“教训”到了。晚上,老公的一个朋友邀请我们一家人吃饭,因为我不喜欢应酬所以我不想去,但是又怕不去不礼貌,所以我就说:“让梓晴跟着爸爸去吧,妈妈还要陪妹妹呢。”梓晴一听不乐意了,跟我抱怨说:“妈妈,我知道其实你就是不想去,你还找借口,我也不想去。”我听了之后就劝梓晴说:“人家叔叔请我们吃饭,我们不去很不礼貌,你替妈妈参加多好啊,还能吃到好吃的饭菜。”谁知梓晴直接怼了我一句“妈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以前不是跟我说过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不能强迫别人去做吗?我也不想去,你就别逼我了。”梓晴这话一语中的,我竟无言以对。
这事确实是我错了,我自己都不喜欢做的事情,还要强迫别人去做,谁又能接受呢?受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