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解析:每个人都有三个“我”
人这一生,看似在忙忙碌碌的追寻着一切。
实际上,最终的答案不过是一个“我”字。
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到底要去哪里?
试问一下,我真的了解我自己吗?你真的了解你自己吗?
人这辈子最重要的一件事儿:充分且正确地了解自己。
每天学一点心理学知识,很有用。
每个人都有三个“我”。
这三个我,构成了完整的“我”。
弗洛伊德从心理学的角度,把我分成三部分:即本我、自我和超我。
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
一、本我:最原始的本能。(利己)
二、自我:在现实条件下,协调本我与超我的一种平衡。(现实)
三、超我:良心、道德;自我理想。(利他)
弗洛伊德——人格结构理论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构成。
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从出生日起算即已存在。构成本我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和欲望,如饥饿、口渴等。当本我中的需求产生时,个体要求立即满足。从支配人性的原则来说,支配本我的是“唯乐原则”。例如婴儿每次感到饥饿时,即要求立刻喂奶,决不考虑母亲有无困难。
自我,是个体出生后,在现实环境中由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由本我而来的各种需求,如不能在现实中立即获得满足,他就必须迁就现实的限制,并学习到如何在现实中获得需求的满足。从支配人性的原则来看,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此外,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管制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居于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是由于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养而逐渐形成的。
超我有两个重要部分:一为自我理想,是要求自己行为符合自己理想的标准;二为良心,是规定自己行为免于犯错的限制,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
因此,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从支配人性的原则来看,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则。
人格结构中的三个层次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它们各行其责,分别代表着人格的某一方面。本我反映人的生物本能,按快乐原则行事,是“原始的人”。
自我寻求在环境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让本能冲动能够得到满足,是人格的执行者,按现实原则行事,是“现实的人”。
超我追求完美,代表了人的社会性,是“道德高尚的人”。
在通常情况下,本我、自我和超我是处于协调和平衡状态的,从而保证了人格的正常发展。如果三者失调或者被破坏,个体就会产生心理障碍,危及人格的发展。
人终其一生都是在和自己较量,直至和解、自洽!
充分了解自己的人,才有可能真正意义上理解、认识别人。
由己推人,成人达己,成己为人。
一切关系的开始,都要回到与自我的关系。
弗洛伊德 - 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856年5月6日-1939年9月23日),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被称为“维也纳第一精神分析学派”。被世人誉为“精神分析之父”,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之一。
1873年进入维也纳大学医学院学习,1881年获医学博士学位。1882—1885年在维也纳综合医院担任医师,从事脑解剖和病理学研究并开始治疗精神病。1895年正式提出精神分析的概念。1899年出版《梦的解析》,被认为是精神分析心理学的正式形成。 1919年成立国际精神分析学会,标志着精神分析学派最终形成。
1930年被授予歌德奖。1936年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938年奥地利被德国侵占,赴英国避难,次年于伦敦逝世。
他开创了潜意识研究的新领域,促进了动力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的发展,奠定了现代医学模式的新基础,为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柱。他提出“潜意识”、“自我”、“本我”、“超我”、“俄狄浦斯情结”、“力比多”、“心理防卫机制”等概念。著有《梦的解析》(释梦)《精神分析引论》《图腾与禁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