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通过卖血来度过人生的困境和实现自己的愿望。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因为他回乡下后遇到的一个朋友要去城里医院卖血,出于好奇,也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强壮,并且卖一次血便可以挣到三十五块钱——这在当时已经是一大笔钱了,所以许三观也去卖血了,并用挣来的钱娶了人称“油条西施”的许玉兰。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